1、教师已与企业初步形成合作意向,填写申请表 (签字,院系签字盖章);
2、教师与合作企业达成初步协议(电子版先发双创办审核);
3、双创办审核1和2材料后,组织专家论证 ;
4、论证会通过后,教师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协议;
5、双创办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教师将协议和合同审批表交双创办审核;
6、企业与学校签订框架协议 ;
7、根据协议签订技术开发、服务和咨询子项目合同(科技处),或技术转让许可子项目合同(双创办)。其中,实验室运行经费根据框架协议直接到科技处入账使用。
8、执行框架协议和各子项目协议;
9、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