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柳青发布时间:2023-01-11浏览次数:10

 

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大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创办)现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展2023年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本年度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依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标准号:GB/T 22900-2009)》(详细见附件1)中对技术成熟度的界定,本基金支持技术成熟度达到4级(含)以上的项目。

(一)项目类型:

    一般项目不超25项,每项资助7万元。资助对象:

    (1)创造性技术开发、小试阶段的项目,技术成熟度达到4或5级。技术需已申请或被授权了专利等技术成果,并已完成实验室环境验证,能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并且企业利用该技术可形成新产品、新装置等。

    (2)文理学科交叉类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南京大学科技创新成果,主要面向文科院系,要求可产生参加全国性创业大赛的创新作品。

    重点项目首期资助4项,每项资助30万元。资助对象:

已具备初步转化条件,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的优化、中试、工程开发并进一步落地的项目,技术成熟度可达到6-8级;原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结题优秀者,需进一步的技术改进或熟化的项目。

主管部门对本类项目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进行分阶段支持,根据项目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分段拨款。

(二)考核指标:

    技术成果被企业实际购买或许可使用,落地形成市场化产品;或项目成果在企业得以孵化或成立初创企业;团队攻克项目科研进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并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全校教师(包括专职科研岗、博士后,项目执行期内须在岗,项目团队中至少包括一名副高以上人员),政产学研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校内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科研组织协调能力,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一般项目申报者年龄原则上要求不高于45周岁。每位项目申报者限申报一项。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填写《2023年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3年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至少一份原件),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信息汇总表发送至liuqing@nju.edu.cn。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213周一)下午17:00,地点为元化路8号南大科学园二期2号楼3楼,逾期不予受理。

    3、本基金项目由双创办综合管理,技术转移中心具体组织项目初审和专家评审。

    4、项目执行期为一年。双创办实时跟踪项目运行过程,通过设置考核节点对项目进展进行阶段式管理。

    5、双创办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酌情调整资助情况。


联系人:  柳青

联系电话: 8968171913037131689

电子邮箱:  liuqing@nju.edu.cn

 

南京大学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

                                                         2023111



2023年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通知.docx

附件1-GBT22900-2009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应用研究项目.docx

附件2-2023年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3年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